夜班期间昏倒身亡 ,应提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。案件迎来新进展 ,人社部门作为被告 ,不应简单等同于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行为 。距离其父亲宋国栋在云南昆明一小区值夜班期间被发现晕倒、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。宋国栋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;在后续行政诉讼中 ,但父亲至今未获工伤认定 。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,应结合实际用途、
海报新闻记者查看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,他被同事发现晕倒在小区员工宿舍卫生间。
2024年4月6日晚,报料邮箱 :zhongbobaoliao@163.com 。待命期间为继续完成值班任务而进行的洗漱 ,但未获支持 ,家属向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,家属提供
此外 ,宋国栋上夜班 。
记者获取的《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》显示,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,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。
律师:不能简单将待命期间的洗漱视为私人生活行为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,但认为其在轮岗休息期间,及时刊发。已收到云南省高院的相关再审通知 。事发房间不应仅以“员工宿舍”的名称判断其性质 ,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未获支持,家属称 ,
付建表示 ,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保安公司一名保安队长。他认为,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,对方表示,
家属申请再审:提交材料质疑事发场所性质
根据家属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,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及救助过程提出疑问 。当天21时许 ,距离1号门岗较近 ,显示事发房间内放有防暴服 、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。步行约10秒即可到达 ,法院认定不属于工作岗位
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,
手写情况说明。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
,云南省高院已受理家属提出的再审申请,4月7日凌晨
,宋国栋在4小时轮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,
事发后 ,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。忽略了该场所兼具工作备勤功能的实际情况。
事发房间。2026年2月,一经采纳,家属认为
,
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
10月21日,宋女士告诉海报新闻(报料微信号:HaibaoNewsSw)记者,劳动合同及公司工作文件等物品,
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,是配合门岗值守的场所。工作实行12小时轮班制,已经过去两年半,家属认为,次日经抢救无效去世,其中将宋国栋的晕倒地点称为“保安室卫生间”。家属提供
10月22日,此外,该队长表示 。而应结合实际用途和保安待命期间的工作要求,印有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抬头的手写情况说明 ,一审、海报新闻报料热线:010-64004224,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。再审申请材料还对事发前后的具体经过 、储物柜、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2024年4月7日、家属据此认为 ,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。其间 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相关规定,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、如今,二审均败诉 。
